海口调整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发放标准:90至99周岁老年人提高至400元/人/月
2024-05-28 11:19:15 来源: 海口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提高高龄老人长寿补贴项目是2024年海口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和规范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申领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内容。

根据《通知》,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以下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今年1月起,将80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将90至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包括省级每人每月500元的长寿补助金)。

如何申领高龄补贴?《通知》明确,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通过“海易办”APP、“支付宝海易办小程序”、“微信海易办小程序”办理高龄补贴首次发放校验和延续发放校验,或由亲属、朋友等其他人代为线上办理。在线上办理时遇到无法通过刷脸认证的情况,可选择“拍照人工审核办理”方式;线上办理时遇到其他无法办理的特殊情况,可就近到镇(街)便民服务窗口进行线下办理。

高龄补贴按月校验发放,自老年人成功校验当月起计发,于每月15日前通过海南社保卡一卡通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正在享受补贴的老年人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时,无须申请变更,由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当月起自动变更调整发放标准。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高龄补贴制度已纳入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发放标准。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强化工作统筹,规范发放管理,加大政策宣传,保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对高龄补贴“应享尽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