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2024-03-05 15:14:00 来源: 市供销社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供销社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供销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二)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食用碘盐等行业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组建各类行业协会。 (三)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指导基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整合、改造、提升供销系统的经营网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负责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及时反映供销社系统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代表我市供销社系统参加全国、全省供销社的有关活动。 (六)负责供销社系统党建、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干部培训等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序号 科室 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
1 办公室 0898--68723667 负责综合协调市供销社政务工作;负责联社行政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公文收发、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安全保卫、平安建设、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内部工作关系;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
2 组织人事科 0898--68723660 负责组织党组会议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及社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工作;负责联系工、青、妇、统战工作;负责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3 合作指导科 0898--68723661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农村经济和发展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研究并制定全市供销系统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依法管理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负责全市供销系统乡村振兴及消费助农工作;负责指导基层供销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整合、改造、提升全市供销系统的经营网络;负责农村综合服务社及行业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的建设;负责指导推进开放办社,承担全系统合作经济文化培育;负责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统计、民营经济、综合业绩考核等工作。
4 经济发展科 0898--68723664 负责指导推动全市农产品市场推广和产销对接、滞销农产品公益性应急销售体系建设,开拓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农产品运销实体、各级为农服务运营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发展电子商务;负责联系和指导市农产品产销联合会;负责农业社会化体系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产业经营及流通网络建设。负责全市供销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5 财务资产科 0898--68723665 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供销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财政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工作,协助做好其他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负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系统社有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承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制定土地、房屋、项目的转让、租赁、开发等事项有关合同协议;负责监事会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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