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2-04 19:12:00 来源: 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中共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1016日至12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海口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5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海口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反馈后,社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抓好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重要契机,着力提升机关建设质量、强化基层管理能力,为供销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社党委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先后多次召开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推进会、碰头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研究制定了《中共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中共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对巡察反馈四个方面的34个问题事项逐一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通过分工协作,提高整改合力。

  (三)着力整改,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即刻整改,两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年内完成整改;对需要持续发力才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坚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问题表现:(1)未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未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意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干部再次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组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班。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党委领导核心发挥不够有力。

  问题表现:(2)破解本系统难题的能力不足,对原琼山市供销社整体划转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人员甄别、基层单位清产核资方面未主动推进解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协调成立海口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二是20205月,对各基层企业在册职工、办公室人员、承包铺面人员、退休留用人员四类人员进行全面统计。三是20205月底开始,组织开展第三批单位(剩余的15家单位)财务综合检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3)供销系统“主业不主、专业不专”。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继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引进各类市场主体,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二是购置一批瓜菜种植农机设备,筹建农机服务队,拟向农户示范、推广、租借小型农机具及其使用维修方法,引导广大农户积极使用小型农机具,提高生产效率,助力标准化种植、组织化生产。三是谋划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建设电商、分拣、冷链、物流一体化的骨干项目,拓展新业态,提升供销实力。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表现:(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20206月,市社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审议通过市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市社党委领导班子、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相关工作职责,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充分传导责任压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问题表现:(5)落实“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不深不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党委班子成员已分别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均形成相应的专题调研报告。二是明确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不少于3次,掌握基层实际,指导基层工作。20205月以来,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6)“两学一做”整改不充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学习效果。二是明确在今后各项教育活动中,党委班子成员均须按要求制定个人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7)网上为农服务宣传平台形同虚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对“五一田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更新。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组织领导和推进脱贫攻坚力度不够。

  问题表现:(8)作为全市消费扶贫牵头单位,在农产品甄别、品牌塑造和组织销售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缺乏可持续的农特产品消费扶贫模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共举办线下消费扶贫集市活动51场,销售扶贫产品481万元,受益贫困户7983户次。二是在甲子镇开展了“消费扶贫直通车”活动,通过直采直供模式,实现品控和产销对接。端午节期间,助销扶贫产品逾13万元。三是20207月,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冠琼带领相关科室对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开展了扶贫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海口市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报告、2020年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扶贫知识测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

  问题表现:(9)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2次。20204月,召开社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讨论社党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印发实施。20206月,召开市供销社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通报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0年相关工作,并层层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20206月,市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两次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十九届中纪委历次全会公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三是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了交流研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10)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中共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党委领导班子在理论学习上的率先垂范作用。二是制定了2020年市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1月以来,按照学习计划并结合实际,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是加强管理,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与归档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11)对关键环节防控不严,没有认真履行提醒谈话制度,未制定内控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市供销社实际,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梳理出10个方面16个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强化防控意识,压实防控责任。二是巡察以来,党委班子成员共开展提醒谈话22人次,今后将持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谈话提醒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三是明确今后要针对提拔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四是20206月,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名党委委员负责财务审批工作。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表现:(12)日常监督缺位,党委对基层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基层社“任性”用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911月,党委委员周海全对丢失会计账簿和凭证的基层社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05月底开始,组织开展第三批单位(剩余的15家单位)财务综合检查。三是要求分管领导督促片区中心社强化对基层社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督查,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表现:(13)公款旅游。

  整改措施及成效:相关人员已于20205月退回报销不在考察行程之内的机票款1240元;组织人员对相关同志去江苏如皋市参加博览会期间改道去外地旅游的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指定专人与相关同志传达巡察整改要求,相关同志已于20206月退回改道产生的住宿费1360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14)违规开支业务招待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912月,市社党委书记、主任温文在巡察立行立改中约谈甲子供销社班子成员。20207月,党委委员周海全再次对甲子供销社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15)虚开发票套取资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06月,市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冠琼对石山供销社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令石山供销社主任及财务人员深刻认识错误,组织整改,要求石山供销社加强财经知识及财经纪律的学习,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石山供销社相关人员已退回1.32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存在腐败风险。

  问题表现:(16)基层社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2018年市供销社组织开展的财务检查中发现并指出此问题,且在巡察立行立改中由市社党委书记、主任约谈谭文供销社班子成员,指出违规向外单位出借单位银行账户的严重错误,谭文供销社已停止账户外借。20207月,市社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周海全对该社负责人再次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06月,市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冠琼走访了解石山供销社、美安供销社白条开支费用问题,对石山供销社、美安供销社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及财务人员要深刻认识错误,列明情况,组织整改,并加强财经知识及财经纪律的学习,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石山供销社、美安供销社相关人员共退回4250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17)对基层社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社有资产损失。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片区分管领导指导基层社,对到期铺面公开招租,促进基层社社有资产的增值。二是正在修订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三是大坡供销社已于201912月对铺面补签了租赁协议,分管领导于20207月对大坡供销社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表现:(18)虚开发票违规报账,用于冲销违规费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07月,举办了市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知识培训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要求各基层单位严格财务报账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表现:(19)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于20207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谈问题、讲原因、列措施,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落实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20)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二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分别深入基层联系点党支部走访调研、上党课,听取支部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21)党委会议记录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在党委会召开时,由专人按照会议议程逐项、详细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各项要素齐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

  问题表现:(22)对基层社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探索成立了片区中心社,推行班子成员统筹管理片区原则,通过中心社条块结合、区域统筹的方式,弥补供销系统区级层级缺失,完善供销系统体制机制,多层次强化统筹管理。通过片区中心社共同指导基层社党建工作。二是更新统计了基层社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情况,进一步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为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奠定基础。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表现:(23)在职党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多次要求各支部积极发展新党员,引入新鲜血液。二是拟调整企业党支部设置,将琼山供销贸易发展公司党支部在岗党员并入市城郊社机关党支部、退休党员并入市城郊社退休党支部,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个别党员就地转移组织关系等工作。目前已与东门社区、灵山镇委、三门坡镇委等党员属地党组织联系,探讨就地转移组织关系的可行性。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表现:(24)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安排两名党员分别负责城郊社党总支和城郊社机关党支部的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问题表现:(25)基层社和社有企业领导班子老龄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基层企业退休留用人员清退工作,将以年轻化、知识化为导向,逐步优化基层企业领导班子队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三、 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大力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

  意见建议一:大力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落实措施及成效:一是协调成立了市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市委常委会听取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按照分管副市长的要求,商请专业团队对供销改革创新课题进行评估和研究,明确下一步,尤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改革的方向、路径和措施。三是围绕消费扶贫等中心工作,推进产销对接,助力脱贫攻坚。

  完成情况:正在落实。

  (二)加强供销系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管控防控,防范责任风险方面

  意见建议二: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企业及乡镇基层供销社的业务管理。

  落实措施及成效: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扶贫知识培训,开展扶贫知识测试,督促基层人员增强扶贫和农业经济知识储备。举办市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知识培训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正在落实。

  意见建议三:在引进以市场化手段建立服务“三农”平台过程中,要事先做好评估工作,采取专业手段,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落实措施及成效:一是党委班子进一步加强对市场领域知识的学习,提高市场意识和决策能力。二是强化议事决策制度,促建科学、民主、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对外投资合作管理办法。

  完成情况:正在落实。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方面

  意见建议四:重视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理顺各基层供销社的党组织管理关系。

  落实措施及成效:一是探索成立了片区中心社,推行班子成员统筹管理片区原则,通过中心社条块结合、区域统筹的方式,弥补供销系统区级层级缺失,完善供销系统体制机制,多层次强化统筹管理。通过片区中心社共同指导基层社党建工作。二是更新统计了基层社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情况,进一步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为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奠定基础。

  完成情况:正在落实。

  (四)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意见建议五: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机制,杜绝长期不交流轮岗以及基层供销社干部“退休不退位”现象。

  落实措施及成效:结合市社干部队伍实际,启动人事议题研究,逐步开展职级晋升工作。印发通知规范基层企业退休人员留用事宜,明确基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及时退休离岗,确需留用者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完成情况:正在落实。

  意见建议六:加强岗位教育培训,组织供销系统干部全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落实措施及成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党委委员带领相关科室对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开展扶贫知识培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海口市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报告、2020年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并组织扶贫知识测试;举办市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知识培训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正在落实。

  意见建议七: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公开招聘,用好管好聘用人员。

  落实措施及成效:结合基层企业退休留用人员清退工作,将以年轻化、知识化为导向,逐步优化基层企业领导班子队伍,探索建立社有企业人员聘用管理机制。

  完成情况:正在落实。

  四、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略)

  五、今后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提升学习能力,强化担当意识。充分运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做好集中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强国”“海南干部网络培训”等线上平台做好个人自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关于海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供销改革的有关论述等纳入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积极学习自贸港建设相关内容,加强市场领域知识学习,坚持从理论中来到实践中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增强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强化担当意识,勇于攻坚克难,打破思想桎梏,坚持用发展的眼光、辩证的思维解决改革难题,履行为农服务宗旨。

  (三)突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内部管理。着力加强市社机关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完善片区中心社建设,加强片区中心社对基层社的统筹管理,建立中心社对基层社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社“人、财、物”的监管。

  (四)增强纪律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供销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一岗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班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五)广泛凝聚共识,继续深化改革。在市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围绕“为政府分忧、为市场解堵、为农民解难”破旧立新,寻求理念和思维、方向和定位、方法和路径的有机统一。按照年轻化、知识化方向探索建立专业人员聘用制度,逐步优化供销系统干部队伍。因地制宜构建“三位一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公益和经营兼备的新供销,体现供销价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723660;邮政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8号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6栋南楼33069室;邮政编码:570311;电子邮箱:sgxs@haikou.gov.cn

  

  

  中共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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